今年以来,新塘法庭主审法官在每次庭审调查前,都要利用二十分钟左右的时间,向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及旁听人员进行一次法律微宣传,内容涉及执行、送达、赡养、抚养子女、婚姻家庭以及每个人都要遵纪守法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等方面的内容。
原告章某与被告孔某在结婚登记举行婚礼后,因发生纠纷致使双方未在一起共同生活,这段婚姻存续不到半年的时间,男方在难以忍受的情况下终于起诉离婚,并要求被告退还用于结婚所花费的彩礼款15万元,而这笔彩礼款对于都身处农村的双方来说都不是一个小数目。从送达干警反馈的信息看,被告认为其已与原告进行了结婚登记,按照法律规定不应当退还彩礼款,原告则认为被告有骗婚的嫌疑,双方矛盾十分尖锐。
有了法庭调查前法律宣传的铺垫,庭审进行得比预想中顺利,双方对案件基本事实均无异议,虽然原、被告对是否应退还彩礼款仍存在很大争议,但双方还是同意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在调解的过程中,主审法官从情理出发联系法律法规,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给双方当事人及亲友做了大量工作。经过耐心细致的说服,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调解离婚,原告在被告家上门入赘的嫁妆归原告所有;被告返还原告支付的彩礼款8万元。
考虑到本案涉及到执行的金额较大,今后的执行可能会遇到困难,主审法官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性以及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的后果进行了宣传,对当前一些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现象进行了批评,这时,被告的脸上虽仍然有抵触情绪,但已柔和了很多。
案件调解后,被告作为被执行人积极配合,在法庭干警的见证下,原告将嫁妆全部顺利搬走。在距离约定返还彩礼的日期还有一周的时间,被执行人又主动将8万元执行标的款送到法庭并将该款打到了本院执行局账户上,本案审理及执行圆满结束。
编辑:张婷婷 编审: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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