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法院龙凤法庭快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

近日,龙凤法庭庭前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并当即履行。

2015年原告张某在被告胡某承包的一家家装装饰装潢工程中做木工,工程完结后,被告胡某一直未结清工资。张某多次找胡某催讨尚未结清的工资,但是被告胡某长期推诿,拒不支付,甚至躲避不见。无奈之下,原告张某只好将被告胡某告上了法庭。

承办法官接到案子后,认为标的额不大,案件事实清楚,双方有调解的基础,便电话通知被告胡某应诉,但被告胡某情绪非常激动,认为自己都给张某结清了工资,并且张某做的木工有瑕疵导致自己在房主手里没有结算工程款。尔后,承办法官和原、被告一直联系并告知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直到开庭前,承办法官仍坚持能调则调的原则,结合案情本身和相关法律知识,对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释之以法,最后终于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告胡某一次性支付原告张某劳务工资8000元并当即履行。

编辑:张婷婷 编审:吉莉

(作者:邹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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