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恩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召开《恩施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起草研讨会,集思广益,探讨城市道路挖掘管理相关工作。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基础设施的大规模更新,城市道路的临时占用和反复挖掘已经成为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和群众日常出行的主要问题。对此,市城管执法局经过调研,并在总结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管理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该《办法》。
当天,在讨论会上,与会人员结合恩施城区道路挖掘管理工作实际,对《办法》送审稿中规定的适用范围、道路临时挖掘审批程序、挖掘施工要求、沟槽修复、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逐条讨论,并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
据市城管执法局法制科负责人介绍,该《办法》共六章四十条,其起草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36-2006)》、《湖北省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恩施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在办法发布施行前,还将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公示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本稿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管理,规范城市道路挖掘行为,保障城市道路完好,发挥城市市政设施功能,恩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一直在积极探索如何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管理工作,该《办法》发布实施后,将有效保护市政设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解决群众行路难的问题。
编审:朱懿 编辑: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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