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恩施市公安局快速查处一起阻碍民警执行职务案。
当日上午10时许,恩施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110指令:恩施市七里坪某汽车城有人阻碍民警执行职务。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展开调查。
经了解,当日上午,程某(男,30岁,吉林人)驾驶一辆无牌货车,从高速路出口朝七里坪方向行驶,七里坪派出所民警示意其停车受查,程某不予理睬,驾驶车辆继续前行。
随后,民警在汽车城内找到程某,要求其出示驾驶证等证件,程某拒不配合,倒车将站在车后的协警推行了三四米远,其行为阻碍了民警正常执行职务。
目前,违法行为人程某因阻碍执行职务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编审:刘红 编辑:胡良志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