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塘法庭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原告廖某与被告覃某在法庭的主持下调解离婚,协议生效后覃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搬离约定的属于自己应得的部分共同财产。
案件受理后,新塘法庭执行干警与覃某来到被执行人廖某家中,由于双方积怨较深,在搬离物品的过程中发生争执,由于法庭人手有限,被执行人一家气焰嚣张,对申请人及执行法官恶语相向,甚至企图以暴力威胁执行法官,执行工作遇阻。
为避免出现恶性事件,执行法官临危不乱,在稳定好局面的情况下将现场情况第一时间向法庭报告,并向新塘派出所请求协助,新塘派出所立即安排人员和车辆,与法庭其余干警火速前往支援。到达现场后,派出所民警与法庭干警灵活运用执行措施迅速控制现场,将被执行人带离至法庭,在进行批评教育时释法明理,将思想安抚工作贯穿始终,被执行人的对抗情绪有所降低,主动履行了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义务。
此次新塘法庭与辖区派出所协助配合,顺利使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张婷婷 编审: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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