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青年宋某兴租来一辆越野车,伪造车辆所有人欠其2万元的借条以掩人耳目,将车辆典当,骗取现金2万元用于还债。近日,恩施市公安局在宜昌警方的支持下,将涉嫌诈骗的宋某兴抓获归案,并依法刑事拘留。
2016年10月24日,赵女士到恩施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警,称一男青年将其出租的越野车典当了。
据赵女士介绍,其购买了一辆越野车,委托恩施某汽车租赁公司对外出租,2016年9月30日,一男青年经介绍,来到租赁公司租车,租赁公司工作人员查看男青年的驾驶证和身份证后,经熟人担保,租赁公司将赵女士的越野车鄂Q9***租给了男青年。
10月16日,赵女士接到一个陌生电话,询问赵女士是不是鄂Q9***车主,是否欠宋某兴2万元现金,赵女士确认自己是车主,并告知根本不认识宋某兴,更没有欠宋某兴的钱后,对方就挂了电话。
赵女士越想越不对劲,立即联系汽车租赁公司。汽车租赁公司通过查询车载GPS,发现鄂Q9***停放在宜都市的一家典当行。
租赁公司工作人员赶到位于宜都的典当行,典当行称因超过质押期限,已经将鄂Q9***处理,因无法联系租车人宋某兴,租赁公司与典当行协商未果。
租赁公司工作人员再次查询车载GPS,发现鄂Q9***出现在襄阳保康,于是赶往保康,并在一学校附近发现赵女士的越野车。
驾驶员称其花6万元通过正当渠道在典当公司购买,拒绝归还越野车,租赁公司工作人员立即通知赵女士到恩施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警。
接警后,恩施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通过立案侦查,发现宋某兴出具给典当行的关于赵女士欠宋某兴2万元现金的欠条和赵女士将越野车抵押给宋某兴的合同均系伪造,并通过大量工作,将赵女士的越野车追回。
今年8月8日,在宜昌警方的协助下,犯罪嫌疑人宋某兴被抓获归案。宋某兴其对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宋某兴交代,其因手头拮据,加上债主一直催促其还债,便将租来的越野车开到宜昌的一家典当行,伪造借条和质押合同将越野车质押在典当行,骗取现金2万元,并用于还债和日常开销。
目前,恩施市公安局已依法对宋某兴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编审:刘 红 编辑:胡良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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