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率。近日,恩施市财政局组织全市562个预算单位积极开展2017年部门预算管理工作。
据了解,2017年预算草案已经市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2次会议审查通过,该局精心组织,细化工作措施,按照“六个严格”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部门预算管理工作。严格控制预算总额。要按照预算中编制的金额、科目组织预算执行,不得随意调整预算项目,不得突破预算总额;严格执行项目支出预算。按审定的项目执行,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坚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严格按照2017年恩施市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分季度编制采购实施计划。凡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未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财政部门有权拒绝支付资金;严格预算绩效评价。预算单位要根据《恩施市市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的规定,按设定的绩效目标,科学合理的运用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市级财政项目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严格预算信息公开。凡是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要在4月15日之前公开本单位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公开到“项”级科目,经济分类公开到“类”级科目,逐步公开到“款”级科目;严格财务监管,各部门财务人员负责本部门的预算执行工作,同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财会核算,并自觉接受人大、纪检、审计及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用政府的紧日子,换取百姓的好日子”,今年以来,该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四保”原则,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努力实现2017年财政收入目标,元至3月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46亿元,可比增长5.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想方设法做好“加减法”,确保预算均衡执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
编审:马开玉 编辑:袁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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