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1.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和《湖北省扶持老区建设条例》;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制定各类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协调和推动解决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各类扶贫资金的使用办法和相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报批扶贫信贷项目;负责对财政扶贫资金、老区建设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落实,评估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并组织年度绩效考评;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库的建立。
(四)负责组织全市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雨露计划"、扶贫搬迁、老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和脱贫奔小康试点工作的实施和检查验收。
(五)组织动员全社会开展扶贫济困活动;指导各级党政机关组织开展定点扶贫;联系市老区建设促进会等社会团体参与扶贫济困活动。
(六)负责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技能、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的"雨露计划"工作;参与实施贫困地区人才扶贫计划。
(七)负责全市贫困状况监测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低保等制度的衔接工作。
(八)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扶持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
(二)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为综合科、扶贫科、老区科和培训科。有干部职工37人(含退休人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
二、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2016年市扶贫办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3041496.64元。
(二)、按支出预算分类
1.工资性支出:在职职工37人,基本工资、津补贴及效益工资、奖励工资总数为2036650.51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全年预算办公经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为181178.91元。
3. 行政事业单位退离休费:退休职工2人,基本退休费、津补贴、退休生活补贴、公用经费为114626.00元。
4.住房保障支出:在职正式职工15人,财政预算住房公积金为142774.38元。
5.行政单位医疗保险166266.84元。
6. 项目支出:(1)2015年预算党建工作经费10000元;(2)项目前期费100000元;(3)绩效考评专项经费20000元;(4)贫困系统动态管理70000元;(5)精准扶贫领导小组专项经费200000元;五项总额为400000元。
编辑:赵东 编审:胡晓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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