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检察官在社区矫正人员家中走访
图为检查组一行到社区矫正人员家中走访
本网讯(通讯员 谭亚兰)为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2月16日,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来到恩施市太阳河乡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档案进行检查并到部分社区矫正人员家中进行实地走访。
在司法所,检察官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档案资料进行了详细查阅,指出部分社区矫正人员的日活动记录不够详细,未能如实反映其日常生活情况,思想汇报存在简单、雷同的情况,要求司法所工作人员严格管理,将日常工作做细、做实,准确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活动情况及思想动态。随后,检察官来到社区矫正人员余某某家中进行实地走访,余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于2014年7月接受社区矫正,检察官与余某某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并了解到其在家中从事生猪养殖及盆栽培植工作,其思想状况稳定。
通过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检查及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走访,强化了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监督,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
编审:王玉玲 编辑: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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