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岁初,许多涉及民生的问题成为人们网上网下热议的话题,比如农村低保。
生活困难的群众,有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关于低保的投入比例越来越大,低保政策越来越多的惠及困难群众。“十三五”规划纲要指出,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强化政策衔接,推进制度整合,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公众之所以关注农村低保,是因为一些地方低保在评定和发放过程中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表现为在具体操作中,“错保”“漏保”“骗保”现象时有发生,有失社会救助的公平正义,让好政策走了样。究其原因,除了部分群众对政策不了解、有关部门对执行过程监督不到位外,还在于农村低保政策不完善,尤其在在低保户的评判标准上,有些规定过于原则、抽象,缺乏具体的量化指标,让人有机可乘。
由此可见,农村低保政策精细化势在必行。在恩施州市两会上,代表委员也为此提出意见和建议。如何细化完善相关政策体系,最主要的是要做到低保对象识别要更精准,保障标准评判要更科学,申领程序设定要更规范。同时还要做到低保政策要公开,低保服务要公开,低保对象要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低保的财政投入真正转化为困难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农村低保的精准保障,还需要纪律和法律的给力。对于虚报冒领、雁过拔毛、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违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纪依法查出,健全低保工作机制,杜绝一些涉及贪腐行为的“关系保”“人情保”“回扣保”现象。
农村低保是国家对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是脱贫攻坚的“兜底”之举。把“救命钱”真正安全送到困难群众手里,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编审:滕义 编辑: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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