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关于《恩施市板桥镇集镇道路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公示

恩施市板桥镇人民政府委托恩施自治州水土保持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恩施市板桥镇集镇道路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表》,经恩施市水利水产局审查完成予以许可(恩市水发【2016】24号),现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恩施市板桥镇集镇道路改造工程由恩施市板桥镇人民政府投资建设。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恩施市板桥镇,交通便利。

本工程拟对板桥镇集镇道路进行改造,在现状路面上进行沥青面层加铺;道路两侧的排水沟(或者路肩)随着加铺层的厚度,相应抬高同等高度,与道路相平,局部路段增加排水沟。

具体建设内容为:

(1)路面改造面积27660m2,其中干道面积21340m2,支路面积6320 m2。

(2)排水沟改造段4480m,排水沟增加段100m。

(3)路肩改造段438m。

项目总投资565.4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0.62万元。建设总工期:总工期7个月,从2016年5月至2016年12月。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39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鉴于项目区涉及湖北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下阶段设计应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努力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

(五)基本同意建设生产期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19.26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1.16万元。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恩施市水土保持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作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每半年向我局通报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接受恩施市水土保持局的监督检查。

恩施市水利水产局

2016年4月20日

文章来源:恩施市水利网

编审:汪平    编辑: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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