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周开成)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队伍建设,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与传承工作,10月13日,恩施市非遗中心召开申报第五批省级、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初审会。
初审会专家组对已公布的州级、市级代表性传承人进行量化考核,考核内容以传承情况、带徒授艺情况、参与演出情况和综合素质四方面为主,以确保遴选出来的省级、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在一定区域内、行业内或项目领域具有无可争议的代表性。
评审严格按照《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相关规定,在通知申报、材料整理、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初评、会签等各个环节,严格坚持各项纪律和规定,特别是在评审阶段,实现了评审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透明,以确保我市第五批省级、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的代表性和权威性。同时,在坚持评审原则和条件的基础上,对急需开展抢救性保护的濒危项目,如对传承链条几近断裂、传承人年老体弱的项目,给予适当倾斜。
近年来,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以出台的《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为突破口,以加强非遗项目宣传展示为平台,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迈上新台阶。
编审 谭发奋
编辑 杨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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