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带病提拔”,要破选任“隐性病”

有媒体梳理,前不久公布的十八届中央第九轮巡视36家单位整改情况中,至少有16个地方和单位提到整改和严防“带病提拔”问题,严肃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还有多个部委对“带病”干部提拔任用过程开展倒查和问责工作。破除干部提拔任用过程中的“隐性病”,可谓是落实《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的应有之义、必然之举。

为了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中央三令五申,出台了相关制度规定,特别是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对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净化政治生态、优化从政环境上有了新的起色。然而,也要看到干部“带病提拔”现象仍时有发生。特别是在全面从严治党、高压正风反腐之下,干部选任中一些明显属于违规操作的“显性病”大幅减少,但部分不易被识别、颇具欺骗性的“隐性病”依然存在。表面上,“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选任过程完整无缺、环环相扣,一个不落、一个不少,“经得起检查”;实际上,不少程序不过是做样子、耍花枪,是为掩人耳目扎扎实实“例行公事”。如此种种,必须破除。

在少数地方和部门,将党管干部原则曲解为“书记管干部”,只唯上、不唯实,把“落实主要领导意见”贯穿干部提拔任用的全过程。“领导点名要提”,成了“通行证”、“免检牌”,有了它,各环节就“一路绿灯”。这样的用人生态下,自然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有的为了“背靠大树好乘凉”,为了分享“官场结盟的红利”,“先进入视野、赢得重视,再进入圈子、成为知己”,使得自己“上面挂得上、中间坐得稳、下面压得住”,见风使舵,搞庸俗的人身依附关系。

而“例行公事”的考察往往也很难查找出拟提拔人选的“病症”。本来有问题的干部,就恰恰善于“包装”,进入考察程序时,很难找到“能阻止其提拔任用的问题”。更何况,考察谈话对象有时还是“精心挑选”,大多是拟提拔人选的“老同事、好朋友”,在被问及“这个同志有什么问题”“群众有什么反映”时,自然以“没有发现”“没有听说”作答。而且“今日考察,明日上会”,甚至“白天考察,晚上上会”,成了“好经验”,更使得时间有限、范围狭窄,发现深层次的问题也就难上加难。

干部选任过程中存在的“隐性病”,是导致干部“带病提拔”的重要原因,必须下大力解决。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从落实工作责任、深化日常了解、注重分析研判、加强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形成完整责任链条、织密防范之网的一系列意见与要求。这些意见与要求,瞄准了干部选任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和缺漏,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破除选任“隐性病”的有力武器,需要用好用足。

破除看不见的“隐性病”,要有看得见的硬措施。一方面需要为责任“补钙”、给担当“壮骨”,另一方面更应高擎“金箍棒”、拿起“照妖镜”。一旦发现问题就立即开展责任倒查,逐一检查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甄别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严格的责任追究让“隐性病”显形、让政治生态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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