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市小型沼气工程建设质量,根据《湖北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湖北省户用沼气安全操作规程》、《恩施州小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恩施州农能发〔2015〕2号)规定,我局决定对全市小型沼气工程施工队进行年度考核和资质评审,择优选择2支施工队公开推荐给拟建小型沼气工程的业主,现就有关考核要求发布公告如下:
一、资质要求
参加考核和资质评审的施工队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1、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沼气专业合作社,必须具备税务登记证书,其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沼气工程建设。
2、施工队人数不得少于5人,其中队长必须具备技师或高级沼气生产工资质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具备中级沼气生产工资质证书,施工队必须为其施工及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或雇主责任)保险。
3、施工队人员必须从事5年以上农村沼气建设工作。
4、施工队必须具有1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
5、施工队必须具有必备的施工设备。
6、施工队在恩施市境内必须设立正规的售后服务门店。
二、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以闭卷考试为主,施工现场考核为辅。试卷内容:
1、《恩施市小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2、《恩施市小型沼气工程建设质量控制标准》。
3、小型沼气工程施工方案、建设合同、施工合同等。
4、《100立方米隧道式沼气池构造详图(ESNY)》。
三、考核对象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沼气专业合作社的法人,或者该单位施工队队长(具备技师或高级沼气生产工资质证书)。
四、考核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2016年9月26日。
考核时间:2016年9月29日,上午8:30—11:00。
考核地点:市生态能源局会议室
联系人:李卫国 13257188255。
恩施市生态能源局
2016年9月9日
文章来源:恩施市农业网
编审:代成山 编辑:胡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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