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恩施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为某公司18名员工追回工资7万元。
2017年初,某金融担保公司法人代表谭某失联,拖欠18名员工工资14万元。2018年11月19日,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大量工作督促谭某支付拖欠的工资未果,将案件移送到恩施市公安局,当天,恩施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受案初查,随后立案。办案民警余志刚对18名被拖欠工资的员工逐一询问,并通过大量调查工作固定证据后,依法对谭某进行传唤。
经调查,谭某有固定资产,只是一时不能变现,谭某承诺将积极筹措资金,2019年1月2日先支付7万元,2019年5月30日前支付另外7万元,18名被拖欠工资的员工均表示同意。
在谭某筹措资金期间,民警余志刚每周至少打两次电话给谭某进行提醒督促。时间很快临近谭某承诺的支付时间,民警余志刚一直非常着急。直到1月2日当天上午,谭某才告知筹措到7万元,但谭某因家中有特殊事情不能到恩施,而又不能直接把现金转给民警。为了早日将7万元现金发放给员工,余志刚积极联系,由18名被拖欠工资的员工委托其中一名员工代收,并在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见证下,将追回的7万元工资发放给18名员工。


当日晚,余志刚陆续收到18名员工发来收到工资的短信后,才松了一口气。
编审:刘红 编辑:胡良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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