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6年湖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计发〔2016〕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为办公室)推荐,以下单位为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育机构,现公示如下:
1、 恩施市茶叶产业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 恩施市农技推广中心
3、 恩施市农广校
4、 恩施市畜牧技术推广站
公示期为2016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13日,如对上述单位有情况反应,可在公示期内打监督电话。办公室电话:8237539;市农业局纪检监察室电话:8237529。
恩施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7日
文章来源:恩施市农业网
编审:代成山 编辑:胡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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