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食药监局、建始县食药监局到恩施市“取经”

10月23日、24日,石首市食药监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市场开办者考察团和建始县食药监局、城管局一行先后到我市参观交流学习,考察华硒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学习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农贸市场创建的成功经验。

考察团一行先后来到华硒农产品检测中心、佳荣蔬菜配送中心、硒泽汇贸易公司配送中心等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华硒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情况进行观摩学习。

监管人员向石首市考察团介绍经营户建立的电子终端平台

在华硒农产品检测中心,考察团详细询问检测中心的运转机制、台账登记管理、设备配备、经费列支等情况,对检测中心的检测能力和设备配备给予了高度赞赏。

石首市考察团在华硒农产品检测中心参观检测人员开展蔬菜农残的检测工作

在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考察团认真翻阅了台账登记记录,参观了自检室,对良好的市场环境、一目了然的“一户一档”资料、经营者的自检能力给予了高度肯定,表示要将恩施市食药监局强化监管指导,市场主体积极落实主体责任的成功经验在当地推行。

石首市考察团在食品经营单位参观一户一档资料

建始县考察团在食品经营单位参观一户一档资料

建始县考察团与食品经营户交谈,查看食用农产品准入报告

与建始县考察团召开座谈会,交流食用农产品监管经验

据了解,恩施市食药监局严格按照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工作要求,创新监管思路和工作举措,进一步落实食药监部门监管责任,与市场开办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指导;同时,进一步强化市场和销售者的主体责任,不断促进华硒农贸市场经营规范化,推动市场运行规范化,华硒农产品批发市场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建立并执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市场与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销售者对其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质量追溯等制度,积极推动市场开办者、入场经营者、食药监管者履职尽责,探索并建立“各方担责,三方共管”的责任工作机制。2016年华硒农产品批发市场成功创建为“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农贸市场”。

编审:龙世林  编辑:李玉兰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