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歪路想邪招、多次触法不识法,2014年以来,易某某因盗窃相继4次饱尝牢狱之路,但其仍不思悔改,伙同同样因盗窃2次入狱的何某某流窜作案,短时间内多次实施盗窃行为。近日,恩施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易某某、何某某。
2018年8月5日,易某某伙同何某某驱车流窜至恩施市板桥镇大山顶村秦家湾组肖某某家中,趁家中无人,采取从屋后拿菜刀撬门入室的方式进入屋内,将卧室内茶叶盒中的800元现金盗走。
8月19日,易某某伙同何某某驱车至恩施市板桥镇板桥居委会蒿坝组万某某家中,趁家中无人,采取从屋旁搭木棒的方式翻窗进入屋内,将卧室内现金470元及两包芙蓉王香烟(市场价值25元每包)盗走。同日,当两人正准备故技重施对大山顶村村民唐某某家中实施盗窃行为时,被当地村民发现,两人慌乱弃车逃进山林。案后,易某某、何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察官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易某某、何某某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且系累犯,具有社会危险性,应予逮捕。
责任编辑:谭金星
通讯员:漆绍萍 李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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