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在提法上从“打黑除恶”变为“扫黑除恶”,意味着在广度、深度、力度上的进一步加强,体现出该项斗争的全面性、彻底性、综合性、协同性等特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关乎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一项十分紧迫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首先是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一方面要加强廉洁教育、法制教育,从制度上、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强化法制观念严格遵守法纪法规。一方面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教育宣传,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义、采取的重要举措及主要工作成效进行积极宣传,让全体人民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而减少黑恶势力的增量。让黑恶势力置身于“人人喊打”的氛围中减少涉黑涉恶行为,并迫使他们最终投案自首;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主动性,使黑恶势力在专项斗争的汪洋大海之中无处藏身,从而减少黑恶势力的存量。
其次是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要深入挖掘那些潜藏和隐蔽的却很嚣张的黑恶势力,聚焦工作重点,深入发动群众,强化线索摸排,开展专案攻坚。做到老案新案一起查,不放过任何一桩案件即使是陈年旧案,只要是对老百姓利益造成伤害的涉黑涉恶案件我们都要一查到底,做到全覆盖,无论大小都要坚决查处;
最后是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对于涉黑涉恶问题,除了开展专项斗争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建立长效机制,通过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实现扫黑除恶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建立预防打击黑恶势力的长效机制,应当以农村涉黑涉恶问题为重点,同时兼顾城市的黑恶势力预防与打击;各部门应当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应当重视制度建设,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依法打击黑恶势力;应当健全帮教管控机制,对涉黑涉恶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应当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层政权基础,防止黑恶势力向基层政权渗透;应当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执纪执法监督,彻底清除“保护伞”问题;应当加强公民法治教育,提高社会整体道德水准,自觉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局面,使黑恶势力无处藏身。(蔡峻峰)
编审:王光灯 编辑:蔡峻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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