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召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第四届会员大会

9月25日下午,恩施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第四届会员大会在恩施国际大酒店会务中心举行,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柳景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了会议。

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第四届动员大会 

会上,全体会员表决通过了《恩施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恩施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财务报告》《恩施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章程(修正案)》。会议总结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过去五年的工作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今后五年的重点任务和目标。

大会通过民主投票,选举产生了恩施市召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向赶生、刘宾、周良錫、谭文、孟顶序、杨昌慧、吴兵、安忠、付泽润、李勇当选为理事。第四届理事会当日召开了第一次理事会,推举向赶生同志任协会会长,刘宾、孟顶序、周良锡三位同志任副会长、谭文任秘书长。理事会决定成立三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即权益保障与经费管理工作委员会,由孟顶序任主任,安忠、李勇为成员;教育与宣传工作委员会,由刘宾任主任,吴兵为成员;考核查处与奖惩工作委员会,由周良锡任主任,杨昌慧、付泽润为成员。

恩施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柳景平到会对本次大会的成功召开表示祝贺,对上一届基层法律工作协会理事会工作表示肯定。柳景平强调,新一届理事会要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员会员“领头雁”作用,促进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健康发展。希望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一要提升政治站位,服从和服务于全市发展大局;二要以建章立制为抓手,强化责任担当;三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法律素质。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自觉遵守协会章程、自觉服从协会理事会的领导,要积极投身于“律师进村、普法宣传”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去,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新贡献。

会议上,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还签订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宣教科、公律科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作者:陈荣

编辑:何良芳

审发:柳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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