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在押人员黄某谈话核实相关信息
检察官打电话多方沟通核实情况
与黄某代理律师会面
受理案件登记表
检察官到看守所告知黄某被扣押物品已被领回
“感谢检察官帮我追回手机。”近日,恩施市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官赶到恩施市看守所,告知在押人员黄某,其被恩施市公安局收缴的手机、钥匙等个人物品已经由其母亲领回,黄某激动地表示感谢。
今年6月21日,该院驻看守所检察室检察官收到在押人员黄某的申诉书,其在申诉书中写道,自己有两部手机、钥匙等个人物品被恩施市公安局办案机关收缴未及时返还,并且自己代理律师也未能帮其取回相关物品,希望驻所检察官能够帮忙帮其追回自己的手机等个人物品。驻所检察官与黄某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后,立即进行调查核实。
驻所检察官来到恩施市公安局,与案件承办民警核实相关情况,确认黄某反映情况属实。随后该院就此事向办案单位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其依法办案,建议规范执法行为,认真履行扣押物品的相关规定,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7月3日,黄某母亲成功取回黄某手机、钥匙等个人物品,驻所检察官将此消息当面告知黄某,黄某表示,本来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没想到真的起作用了,感谢驻所检察官为我这个事来回奔波。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和湖北省检察院“深入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的部署要求,恩施市检察院不断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力度,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利,使在押人员真正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通讯员:廖瑞权 沈意杰 李昱
责任编辑:谭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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