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何永彩 刘焱)截至2016年7月底,全市已统筹到各类资金共130254万元,已拨付使用69977万元。
根据近年来陆续出台的《关于创新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要求,该局按照“科学规划、统筹资金、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科学界定统筹整合范围,让“零钱”变“整钱”,集中财力不断向民生领域倾斜,不断完善资金统筹整合程序及考核制度,逐步探索形成了整合资金统筹使用机制。
一是压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五个一批”工作专班,以精准扶贫工作为引领,全力开展财政资金统筹工作。结合《恩施市统筹涉农项目推进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制定出台了《恩施市2016年统筹财政专项资金实施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和恩施市“五个一批”实施方案,指导全市财政资金统筹工作的开展。
二是搭建平台,明确实施主体。围绕全市精准脱贫目标工作任务,按照“五个一批”实施方案,实施“八大扶贫工程”建设总体规划,按照资金使用投向,搭建产业发展脱贫、农村道路交通、农村安全饮水、社会保障脱贫、生态补偿脱贫、教育扶智脱贫、扶贫搬迁脱贫、技能培训脱贫、社会事务发展脱贫、金融扶贫脱贫等10个项目建设平台。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及项目建设平台责任单位,确保资金统筹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强化管理,严格拨付程序。严格按批复计划执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将整合资金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或部门,并按照“渠道不乱、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统一监管;严格实行专账管理制度,要求项目实施单位,按资金性质,分年度、项目名称设整合资金专账,由专人负责具体整合资金的归集、管理与核算工作;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审批制度,项目资金审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项目资金拨付申请,报扶贫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支付;严格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制度,通过集中支付系统将资金直达项目工程施工单位账户或奖补到户,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果。严格项目实施程序,按照村组点菜,乡镇审核,市级统筹的原则,坚持按项目法人制、项目投资财政评审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验收制、审计决算制和建后管理制等六项制度执行,规范项目组织实施程序。
编审:李红 编辑:袁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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