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防治PM2.5污染,进一步提高恩施市环境空气质量,自2015年2月起,我市对在用机动车实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类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共办理机动车环保标志74887个。
恩施市计划全面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的黄标车,研究探索城区摩托车限行管理办法。市公安局严格实施区域限行制度,按照划定的“黄标车”区域范围,严禁黄标车和老旧车在限行区内行驶,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依法依规处理。预计到2017年,全面完成黄标车淘汰工作。同时,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加强在用机动车年度环保检验,对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安全检测合格证,不得上路行驶。
下一步,恩施市将加快机动车环保检测监控平台的建设,推动油品配套升级。2017年底前,实行全面供应国V车用汽柴油,并加强对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劣质油、非标油等不合格油品的打击力度,确保满足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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