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道静:重拳出击 还人行道于行人

日前,恩施市在州城开展城区人行道专项整治行动,集中解决城市交通拥堵和市容乱象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深入推进州城“六城”同创工作。(《恩施日报》8月7日第二版)这是把人行道还给行人的重要举措,当然受到市民的热烈欢迎。

城市人行道,顾名思义是专供行人通行的道路,是城市专用设施,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它却常常成为“三乱”场所。何曰“三乱”?乱停乱摆乱建也。这种乱象一直以来为市民所诟病,往往成为市民投诉反映的一大焦点问题,也是城市管理部门所面临的一道难题。由于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有车一族骤热增加,越来越多的司机或为停车方便、或为逃避处罚,将机动车辆开上了人行道,人行道俨然成了“公共停车场”;行人为了躲避机动车,无奈只能穿梭于“车林”之中。此为一乱。伴随商业经济的发展,城市街道两旁商铺林立,但店外经营行为普遍,商铺前的人行道一不小心就成了铺外卖场,有的成了小餐馆的“餐厅”,流动摊点随意占道经营,行人走在人行道上仿佛穿行于货物、餐桌之间,总有在人屋檐下的感觉。此为二也。有的在人行道上私拉乱建,设立的各类不规范的灯箱、广告招牌,拉结各种管道、电线、网线,随意放置废弃物品,使人行道成了一道“另类风景”。

此次整治范围涉及城市规划区内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所有主次干道的人行道。其整治内容包括:全面取缔道路两侧占用人行道停放车辆行为;全面整治道路两侧占用人行道乱倾乱倒、乱搭乱建等行为;全面清理、规范及完善人行道盲道设施设置;全面清理、规范及完善人行道上的各类占道隔离设施;全面清理、规范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占道施工围挡;全面清理、修复人行道路面破损及行道树坑无遮盖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公用设施;全面清理、规范人行道上设立的各类指示牌、电线、网线等;全面取缔各类占道经营、流动商贩及店外经营行为;彻底清理道路两侧占用人行道摆放的各类落地灯箱、招牌广告;依法查处道路两侧擅自占用人行道从事庆典和促销各类商品的行为。应当说,这是城市环境的精准治理之策。

不过,开展人行道专项整治活动也要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思维,要综合解决“人行”与“停车”的矛盾。在城区正常停车位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将利用率不高的宽畅路段开辟为停车位是可行的,但应当统一规范,统一界定。前一段时间州城各机关单位为社会车辆开放大院停车缓解大街两旁停车压力的做法值得提倡。在城市空间资源稀缺的情况下,必须通过规范合理的措施,让“人行”与“停车”真正和谐起来。一是加强硬件建设,设置人行道隔离设施,确保“人行”专用。二是加强市民教育,提高市民综合素质,让人人都是城市管理者。三是要制度管人,对人行道“三乱”现象给予适当处罚,还路于民,保持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

总编:滕义 编审:田仁超 实习编辑:覃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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