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杨红艳)7月12日,新塘国土资源所联合乡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双河派出所及校场坝村村民委员会在校场坝村成功处理一起土地纠纷。
据悉,罗某与肖某是邻里关系,罗某四年前在现居住地修建住房,但一直不通公路,罗某考虑到生产生活便利,想修一条入户公路。罗某要想修通公路,就必须经过肖某的土地,双方经过协商一直未达成一致,互不相让,矛盾不断激化,村委会曾联合其他部门上门协调,事情未得到有效解决。
7月12日上午,国土所工作人员在现场查看当事人国有土地使用证并测量确认该宗地后,与各部门工作人员充分了解事件原委,分析矛盾关键点,向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经过多小时的调解和劝说,肖某表示愿意让出该地作为公共通道,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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