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蓝天绿如茵
——恩施市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系列之生态环境篇
日报记者 彭绪艳 全媒体记者 童秀清 通讯员 柳惠炼
清晨,第一缕阳光撒向大地,州城市民纷纷走出家门,或锻炼身体,或信步慢走,乐享这里的好山、好水、好空气。
近年来,恩施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从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入手,持续推进“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土更净、城乡更美丽”专项治理,建设美丽恩施。一个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互融共赢的大美恩施,正向我们走来。
整治发力,“恩施蓝”成常态
“绿水青山、蓝天白云,大恩施就是颜值高!”恩施良好的空气质量和“恩施蓝”成为微信朋友圈刷屏的内容。近年来,奔着恩施的好生态,来恩施旅游的人越来越多。
由于恩施特殊的地理气象条件,四面环山,静风频率高达73%,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每年冬春之际干旱少雨,大气静稳,是一年中污染最严重的时期。
为改善州城空气质量,恩施市围绕“大气十条”和“三禁三治”方案,从道路和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到餐饮行业油烟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到超限超载和油气回收,恩施市全力打响“蓝天保卫战”。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制订“除尘降废 守护蓝天”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责任和目标。对道路扬尘、砂石料场及采矿扬尘、水泥制造等重点行业、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等污染源进行全面整治。
系列治霾“组合拳”持续发力,州城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优良天数为297天;2016年优良天数为311天;2017年,优良天数达到317天。州城空气质量持续向好的背后,凝聚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努力。“恩施蓝”常年永驻,洗肺之城实至名归。
全面打响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清江是恩施人民的母亲河,“水色清明十丈,人见其清澄”,是人们对清江的美好记忆。可是,随着清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提速,尤其是城镇化步伐加快,清江保护与环境污染的矛盾日益突出。
恩施市以“一江九水五库”为核心,围绕“水十条”积极开展“水更绿”专项治理,全面完成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任务。加大清江流域环境保护力度,成立了恩施市清江保护委员会,制订清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分近期、中期、远期对清江环境综合整治进行合理规划。积极开展水污染治理,江河、水库等水域网箱全部拆除。实行“三级河长制”,推进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治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将环保保护纳入全年目标考核范畴。
饮用水水源地关系到水质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近年来,恩施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一直秉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州城水源地”的原则,投入大量财力和人力,严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在水源地保护的整体规划、监控管理和综合整治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快大龙潭饮用水源地标准化建设,启动了车坝河饮水工程建设前期工作,编制了车坝河饮用水源环保保护规划,喻家河饮水工程开工建设。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地表水国控水质考核断面达标率均达100%。
与此同时,恩施市凭借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依托凤凰山、五峰山、土司城、枫香坡、林博园等生态绿岛,建成了清江河、龙洞河等一批上规模的生态林景观带,防护林面积达到228公顷,道路绿化率达到了80%以上。而在清江两岸,实施亲水走廊1至6期建设及绿化近8公里,水岸绿化率达到95%以上。
城市面貌更靓丽,居住环境更舒适,市民的幸福指数越来越高。
源头保护治理的恩施担当
“坚守生态底线,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摆在首要位置,决不能搞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恩施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保护着恩施人民赖以生存的蓝天碧水。
刘成见是恩施市盛家坝乡小溪河的一名“河长”,他的日常工作就是一天巡河两次,清理河道垃圾、宣传环保、及时上报河堤损毁等情况。在恩施市,长度在5公里以上的河流已全面建成市、乡、村三级“河长制”体系。
水让恩施变得秀美而灵动,更是恩施人的一笔财富。
为保住这一池活水,恩施市以“一江九水五库”为核心,强力推进小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全面制定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
目前,恩施市大沙坝污水处理厂项目正在加紧建设,全面建成后,大沙坝、官坡和红庙3个污水处理厂将同步运行,届时,恩施城区污水处理率将提升至95%。去年10月31日,投资10.1亿元的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正式开工建设,今年底将全部竣工并试运行,届时将实现全市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
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从严控农药化肥的施用,到畜禽养殖污染的防治、耕地的治理、土壤污染详查和采样,恩施市围绕“土更净”开展系列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土壤环境质量,保障百姓食品安全。短短几年,芭蕉侗族乡、屯堡乡、白杨坪镇等一批国家及省级生态乡镇面貌日新月异,高拱桥、二官寨、麂子渡等一个个省级生态村发展翻天覆地,发展生态产业,让更多的老百姓吃上“生态饭”、走上脱贫致富路。
严格环保执法,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通过定期巡查、突击检查等方式,以“零点执法”、环境保护大检查等行动为契机,加大对企业执法检查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杜绝企业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39件信访件、省交办37个环境突出问题、州交办42个突出环境问题均全部整改销号。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8起,罚款金额128余万元,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0份,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违法案件3起。
总编:瞿照坤 编审:廖康庄 编辑:田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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