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恩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着力队伍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制定“十条禁令”,给全市城管系统干部职工戴上“紧箍咒”,并明确了违反十条禁令的处理办法,对违反“十条禁令”的人员实行“零容忍”查处。
“十条禁令”明确规定,禁止不规范执法;禁止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所有活动;禁止通讯不畅;禁止随意着装;禁止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禁止传播不良言论;禁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禁止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禁止违规请假、批假;禁止参与黄、赌、毒等一切违法活动。
据了解,该局“十条禁令”的制定,从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执法行为、防止“四风”问题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形成强有力的纪律约束。与此同时,结合制定的《恩施市城市管理执法督察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大督察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违章等问题,尤其对违反禁令屡教不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市纪监委或司法机关处理。
编审:朱懿 编辑: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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