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商务局
关于上报成品油“十三五”规划建设项目
调整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建设业主:
根据《省商务厅关于适当调整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三五”规划相关事项的通知》(﹝2018﹞6号)要求,经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现就我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规划建设项目调整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
(一)调整以《恩施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为依据,调整项目原则上不增加原规划总量,采取与原规划(即“十三五”规划)尚未下达项目一对一置换的方式进行。
(二)调整以城区新建道路、新建工业园区及开发区配套公路、偏远乡镇的便民消费等为主。
(三)“十三五”规划中因建站道路、征地条件不具备的建站项目,应主动提出删除规划要求。
(四)因城市建设、土地开发利用需要拆迁且证照齐全的在营加油站,凭有关文件可直接列入规划调整范围。
二、上报时间
请符合置换条件的建设业主于2018年6月15日前,将经法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18年成品油零售体系(加油站)规划调整项目表》(见《省商务厅关于适当调整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三五”规划相关事项的通知》附件1)以书面形式上报到市商务局秩序科(联系人:吴学武,电话: 8463132),逾期未报的视为放弃。
三、相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规划。新调整的加油站规划,须符合当前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请相关建设业主提供调整规划的理由、依据和说明材料,并提供国土、规划部门的书面依据报至市商务局。
(二)严格申报程序。申报结束后,市商务局将在中国硒都网上公示申报结果,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商务局按程序申报。
附件:《省商务厅关于适当调整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三五”规划相关事项的通知》(﹝2018﹞6号)
省商务厅官网地址:
http://www.hbdofcom.gov.cn/swdt/wsgs/52425.htm
恩施市商务局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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