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业务指南(二) 购房按揭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注:①若借款人为离婚后未再婚的,提供离婚证或生效法律文书;借款人为单身的,不需提供婚姻证明。

②请办理之前确定好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三证的身份证号码是否一致,不一致的请先提前变更一致。

③所购房屋用途必须为住房,公寓、商住、门面、别墅或商业均不予贷款。

◆2、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

注:①所购住房的楼盘必须为已准入的住房公积金按揭合作楼盘。

②以上资料时间为3年以内。

◆3、借款人银行卡(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

注:借款人银行卡必须为一类卡,不能有任何股票、基金、国债、保险等理财业务。

◆4、信用报告

注:①信用报告有效期为一个月,过期无效。

②必须打印借款人夫妻双方、共同借款人夫妻双方的征信。

③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打印。

◆5、最近一年的工资薪金收入流水(必须加盖相关银行印章)

◆6、预抵押登记相关表格

注:①由开发商提供给借款人,办理贷款时一并提交。

②表格上相关信息要填写完整。

◆7、住房公积金借款、担保合同

注:3份,在开发商处领取,办理业务时面签。

备注:①以上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

②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共同借款人夫妻双方需现场签字照相。

③业务办理流程:提交相关资料→办理贷款手续,面签合同→贷款审批→办理预抵押登记→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开发商缴纳保证金→贷款发放

④每月月末最后两个工作日和月初第一个工作日不办理业务,遇节假日顺延。

⑤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具体可贷额度须根据购买住房价款、借款人还款能力和信用情况等综合确定。

咨询电话:0718-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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