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问责条例》,是落实主体责任的题中之义、必担之责,你作为信访局党组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以上率下、狠抓落实。”8月10日,恩施市纪委书记李君在对该市信访局党组书记进行廉政谈话时说到。
近日,恩施市扎实推进《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贯彻,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恩施市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方案》,明确八种学习方式,即市委带头研学、各级集中自学、巡回宣讲促学、培训常态帮学、问责倒逼深学、检查督办细学、廉政宣教助学和支部活动真学。
近期,恩施市以换届风气廉政谈话为契机,由市委书记、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与“四大家”领导班子、各乡(镇、办事处)和市直部门“一把手”逐一廉政谈话,强化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压力传导,营造干事创业“两为”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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