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用好“四种形态” 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基础上的重要理论创新,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近日,恩施市纪委对该市运用“四种形态”工作进行了分析研究,确保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深化用好“四种形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有效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问题。

  据了解,2017年度,该市狠抓大数据核查、精准扶贫监督执纪问责、作风建设等相关工作,共运用第一种形态教育提醒445人次,第二种形态处理134人次,第三种形态处理19人次,第四种形态处理19人次。

  据悉,该市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把第一种形态和问题线索处置中的谈话函询类紧密结合在一起,通过谈话函询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今年前两个月,该市已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提醒处理82人次、2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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