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品牌消费的时代,知名品牌代表的不仅仅是一种消费标识,品牌效应更是为企业带来了巨大经济价值,而一些不法分子也正是看中这一点,通过销售假冒注册知名商标的商品不断获取着非法利润,严重扰乱了市场正常秩序。3月28日,恩施市检察院依法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傅某提起公诉。
经查,2014年9月,傅某与恩施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为该公司销售保温棉管、保温棉板等工程材料,在签订合同后,傅某在利益驱使下,明知是假冒“华美”牌注册商标商品的情况下,从河北沧州购买假冒“华美”牌注册商标保温橡塑板材、橡塑工程管,并于2015年2月8日至2015年11月23日,先后5次向该公司销售了假冒“华美”牌橡塑工程管和橡塑板材,累积金额达25万余元。
办案检察官提醒:诚信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原则,唯利是图从而铤而走险违背法律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既侵犯了相关企业合法权益,对企业名誉造成不良影响,又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最后只会聪明反被聪明误,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
通讯员: 李昱 向猛 责任编辑:谭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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