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春意盎然三月里,佳绩连连喜报传

近日,恩施市检察院喜报频传,在全市2017年度目标责任制考评和全州检察机关的综合考评中再度荣获双第一,并先后被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授予湖北省“巾帼文明岗”称号、被恩施市委、市政府评为“2017年度党建暨经济工作优胜单位”、“2017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突出单位”。

2017年以来,恩施市检察院紧紧围绕上级党委和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年共批准逮捕383件 487人,起诉404件589人,决定不批捕89件131人,不起诉75件105人,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26件;共立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0件20人,渎职侵权案件5件6人;共办理滥伐、盗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犯罪33件39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危害生态环境资源类犯罪9件9人;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42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6件,纠正漏捕51人,纠正漏诉30人,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13件13人,侦查机关立案10件10人;共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0件,发出检察建议18件,提请抗诉2件;开展法治宣传27次,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14人,不起诉36人,成功帮助59名涉罪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为平安恩施、法治恩施、美丽恩施建设积极贡献了检察力量。

2018年,恩施市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筑牢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防线,在经济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通讯员:李昱 责任编辑:谭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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