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恩施市城管系统组织机关科室和二级单位相关负责人,对恩施市纪委近期通报的典型案例进行学习,要求必须以反面典型案例为镜鉴,时刻绷紧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这根弦。
期间,该系统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组织集中学习了恩施市纪委通报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4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与会人员结合反面典型案例,从个人党性修养、法纪意识、执行制度、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进行了剖析,纷纷表示将以典型案例为镜鉴,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做到敬畏法纪,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这些案件的教训很深刻,我们必须以此为镜鉴,狠抓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该局负责人在会上强调,各二级单位一把手和科室负责人要以此学习为契机,带头深入学习《问责条例》、《条例》、《准则》等规定,引导每一位党员干部职工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要结合城市管理和精准扶贫工作实际,加大反思剖析力度,举一反三,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班子成员、二级单位和各科室,甚至每一名党员干部职工,确保反腐倡廉不留空白,真正将推动全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落在具体。要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坚持对发现的问题“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以严格的问责、追责要求领导干部把“两个责任”和相关制度抓牢、抓实、抓到位。
编审:朱懿 编辑: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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