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移送起诉

近日,恩施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韩某(男,49岁,重庆市人)移送起诉。

2014年8月至2017年2月,韩某在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成立投资咨询公司,并以委托理财、投资项目需要资金周转为由,采取口口相传的方式,承诺月利息2%至3%不等,向社会吸收存款。

因经营不当,资金链断裂,韩某无法返还群众存款,便逃往外地藏匿。案发后,恩施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立案侦查,对韩某进行网上追逃。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7年7月1日,经侦大队民警调查发现韩某在云南省某县城出现,于是立即赶赴云南省,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将韩某抓获并安全押解回恩施。

目前,犯罪嫌疑人韩某已被移送起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民警提示:要增强风险意识,谨慎选择投资渠道,不受高额利息诱惑;强化法制观念,增强甄别能力,看好自己的“钱袋子”。

编审:刘红 编辑:胡良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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