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卫在行动)公共场所禁烟任重道远

公共场所禁烟任重道远

 记者 童秀清 通讯员 杨浩

车站候车室抽烟的乘客

目前,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已进入决战阶段,创建“无烟医院、无烟商场、无烟单位”是“创卫”的重要内容。那么,恩施市城区商场、车站、医院、网吧等公共场所“禁烟”情况到底如何?7月19日,记者跟着检查督导组对城区部分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进行了走访。

医院商场等地禁烟效果较好

沿航空路,走到恩施广场购物中心,大街上、公交车站、车站候车室,不时可以看见吸烟者。

在航空路车站候车室,两名等车的乘客抽着烟聊得正开心,周边等车的旅客“司空见惯”,没有发表什么意见。

几分钟之内,记者陆续发现十来个抽烟的乘客,随即进行了劝阻,大家都很配合,一脸不好意思,纷纷将烟灭了。

“看见乘客抽烟,我们也会劝阻,有时候太忙,就没注意。”车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车站人流量大,工作人员精力有限,难免会有“遗漏”。

航空路天天网咖,上网的人不少,只看到2个人嘴里叼着烟,对网吧内“请勿吸烟”的禁烟标志视而不见,在网吧管理人员的劝导下,也都十分配合。

“我们每过十五分钟就广播一次禁烟的广告,每次大约5分钟。”网吧管理员说,网吧工作人员会进行巡视,发现吸烟的会进行劝阻。

“当发现和制止吸烟者时,大部分都很配合,往往会说‘不好意思,没注意’。”在走访中,各商场、网吧也表示,公共场所吸烟的现象还是很普遍,虽然张贴了禁烟标志,大家也很少在意。

记者走访发现,医院、商场、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禁烟执行较好,很少见到有人吸烟,但大多数大众消费场所,如餐馆、KTV等,经常见到有人“吞云吐雾”。

仅靠文明劝导 禁烟有心无力

自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来,恩施市为在公共区域禁烟做出了很多努力,于2012年10 月 15 日发布了《恩施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通告》。 就在最近,市爱卫办对全市公共场所进行了督查,并免费发放禁烟标识30000份。

“整治的对象是公共区域,不是流动人员就是‘顾客群体’,光靠文明劝导还是不行。”市爱卫办负责人说。

“网吧空气本来就算不是很好,吸烟的多了,空气更差。”舞阳坝一家网吧管理小刘说,看到了吸烟的也会制止,但是制止不了的,也没有办法。

“人家是顾客,我们怎么好说呢?”在航空路一餐厅工作的小黄则另有担心,“顾客是上帝,我不能因为这个把客人得罪了。”

在走访中,无论是车站还是医院,是网吧还是商场,单位对禁烟都有明确要求,对自己内部的职工也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第一次发现警告,第二次发现就要罚款。”州民族医院公共卫生科负责人说,医院对内部人员在公共场所吸烟有严格处罚制度。

“按照国家规定,公共场所不得贴标语宣传,并需要配备专(兼)职人员劝阻吸烟者。”恩施爱卫办负责人介绍,但直到现在,恩施也主要还是以宣传、劝导为主,并未开出罚单。另一方面,虽然明确了卫生部门是执法主体,但恩施有证的公共场所数量太多,而卫生执法人员数量有限,取证也很困难。

宣传引导加处罚 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是关键

记者看到,走访的商场、车站、医院、网吧等公共场所都张贴有禁烟标志、标语、提示语,只是少数地方标志不是很明显。

宣传引导不可少。市民杨先生十分赞同,要从思想源头上阻断烟民吸烟的想法,宣传教育引导是必须的,可以通过宣传烟草的危害性,用数据、用事实让烟民不断增强烟草有害健康的意识。

除了宣传引导,处罚也是一种措施。市爱卫办负责人说,禁烟标志仅仅只是一种提示,是提醒,在 “禁止吸烟”地方到底有没有人吸烟,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令行禁止,离不开执法人员的查处。同时,禁烟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才能做得更好。

烟民抽得凶,不分场合,这也导致很多非烟民被迫吸二手烟。因此,早从2011年5月1日起,国家就出台了公共场所禁烟令——茶座、宾馆、商场等28类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首次被写入法规。

《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由相应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责令立即改正,并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落实禁烟令仅仅靠宣传引导还不够,还应该进一步完善禁烟制度,加大查处力度,公共场所禁烟令也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所谓禁烟标识才不会成为一个“纸老虎”。

值班总编:滕义 

责任编辑:廖康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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