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芭蕉乡一男子不务正业,盗窃成性,但行踪飘忽,居无定所,恩施市公安局黄泥塘派出所民警追踪数月,于近日将其抓获。

今年1月,恩施市芭蕉乡楠木园村某组多户村民家中遭窃。接到村民报警后,恩施市公安局黄泥塘派出所迅速组织民警深入走访侦查,村民反映,邻村村民刘某江(男,35岁)长期不务正业,有小偷小摸的毛病,坊间鸡鸭经常遭其“荼毒”,案发时,多人反映其在案发现场出现。民警认为刘某江有重大作案嫌疑。
民警围绕刘某江展开调查,发现其孤身一人,无处游逛,居无定所,平日也不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几乎没有交往圈,民警多次对其实施抓捕,均未成功。
为尽快消除村民财产安全隐患,数月来,民警坚持对刘某江的行动轨迹进行监控。9月,民警发现刘某江在本村出现,民警随即迅速赶往其居住村展开搜寻,最终在一废弃的小土屋中将其抓获。
经审查,刘某江如实交代了其在本村及周边村组实施入室盗窃20余次的犯罪事实。目前,嫌疑人刘某江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审:刘红 编辑:胡良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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