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慧)根据市纪委“六个专项治理”安排部署,全市财务报销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入重点检查阶段。近日,由市财政局牵头,联合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审计局抽调工作人员组建8个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计划于8月25日前完成。
根据《恩施市财政局关于在全市开展财务报销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按照重点检查面不得低于30%的硬性规定,重点检查一级预算单位和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另全市17个乡镇办抽查6个单位,检查面涵盖乡镇办所辖政府机关、财经所两个单位;教育系统所辖乡镇办各学校抽查6个乡镇办中心学校,检查面涵盖辖区内所属独立核算法人单位,城区独立核算各学校、中心、室、幼儿园等二级单位。对已纳入2016年度审计计划单位和市委巡查组2015年已巡视的单位不列入本次重点检查对象。
本次重点检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按“统一检查步骤和文书、统一政策解释口径、统一违纪违规的认定标准、统一移交违纪违规线索”四统一要求,坚持问题导问,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规范财务票据使用管理长效机制。
编审:李红 编辑:袁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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