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检察院推出预防环境资源犯罪新举措

 检察官向当地林业站工作人员了解情况

 向人民监督员介绍基地开展补植复绿情况

8月2日,恩施市人民检察院邀请该市辖区内的州人民监督员前往恩施市白杨坪镇,检查督办全州首个预防环境资源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工作。

据了解,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最终大都是判处刑期和罚金,而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却难以恢复。为解决这一问题,今年4月,恩施市人民检察院联合该市森林公安局、白杨坪镇政府召开“预防环资犯罪,守护青山绿水”综合治理推进会,就“诉前生态修复从轻处罚机制”进行广泛深入探讨,并决定在该镇建立全州首个预防环境资源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这项工作确实是一个创新,不仅打击了破坏生态资源犯罪行为,又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恢复,以此达到双赢的效果。”人民监督员了解情况后纷纷表示。

截至目前,恩施市人民检察院已监督督促11人开展“补植复绿”,100余亩被毁林地重现生机。

 通讯员:向 静 周光兵

(责任编辑:谭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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