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明两年,全国省市县乡领导班子将陆续换届。换届风气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的“晴雨表”,直接关系换届工作成败。今年3月,中组部以严肃换届纪律为主题召开了全国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日前,中组部负责人就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良好换届环境回答了记者提问。
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做好换届工作
换届风气怎么样,是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形成良好政治生态的一次重要检验。党中央对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明换届纪律,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规范严谨的法定程序、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严肃认真的纪律要求搞好换届;要始终保持整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对有关责任人一定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要抓主体责任落实、抓问责,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发生了党的领导作用不发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样、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选人用人失察等问题,就要抓住典型严肃追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要警钟长鸣,深刻吸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教训,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确保换届工作整体风清气正。
违反换届纪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确保换届风清气正,是党中央提出的明确要求,换届风气监督必须紧紧围绕这一目标来开展。今年1月,中组部会同中央纪委机关印发《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释放了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宣示了从严从实的坚决态度,明确了换届风气监督的总体思路。
首先,抓住关键,强化“五类责任主体”的责任。把明确责任主体摆在第一位,其目的就是压实地方党委、党委书记、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以及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和统战部门等“五类责任主体”抓换届风气监督的责任。针对可能发生的责任缺失问题,明确了问责追责的具体情形,以做到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
其次,划出红线,严明“九严禁”换届纪律,“九个一律”的处理规定。用铁规、铁纪维护换届工作严肃性。
第三,强化措施,保障责任落实和纪律执行。在思想教育方面,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综合运用专题学习、警示教育、谈心谈话等多种方式,促使领导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及与换届相关的各方面人员知边界、明底线,讲规矩、守纪律。在查处通报方面,要坚持抓早、抓小、抓现行,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并及时通报曝光,始终保持对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在监督指导方面,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聚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扎实深入开展督查督导,增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以衡阳、南充“两案”为前车之鉴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2014年,党中央对湖南衡阳发生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案严肃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7人,移送司法机关69人。2015年,又对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彻底调查,对477名涉案人员作出严肃处理。这两起案件性质极为恶劣,是对我们党和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挑战。坚决查处“两案”、实施严厉问责,体现了从严治党、严肃纲纪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失职必究、执纪必严的鲜明态度。
中组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刻吸取“两案”教训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加强党的领导、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为主题,摄制了警示教育片《镜鉴——衡阳、南充违反换届纪律案件警示录》,同时编辑了《严肃换届纪律文件选编》。中组部发出通知,要求将“一片一书”作为进行政治纪律学习教育的必备教材,做到换届前几大班子领导必看,参加换届工作会议的同志必看,负责换届工作机构人员必看,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必看。各地要把这“四必看”作为硬性的纪律要求,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及与换届工作相关人员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自律意识,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发生。
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
反思衡阳、南充“两案”之所以发生,根源就在于当地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在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个根本政治责任上含糊懈怠、失职渎职,教训极为深刻。因此,这次换届,首先要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其次,要推动书记抓、抓书记。地方各级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敢抓敢管敢碰硬,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同时,各级党委书记和有关负责同志要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做到本级“四套班子”成员必谈、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必谈、重点岗位干部必谈、负责换届工作人员必谈。通过“四必谈”,提醒督促他们严守换届纪律,进一步扣紧压实责任。再次,要用严肃的问责追责倒逼责任落实。
建立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专项查核组
为了严明换届纪律,这次换届把“九严禁”的纪律要求作为红线、底线、带电的“高压线”,作出了具体规定。对于那些触碰换届纪律的人和事,我们将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一是建立快速查核机制。要及时建立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专项查核组,发现问题快速行动、精准突破,抓住现行、果断处置。二是落实立项专办制度。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接到一件、立项专办一件,做到优先办理、快查快结,并限期形成查核情况报告。三是实行查核工作责任制。四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中组部向各省区市派出督导组
俗话说,千条万条,不抓落实就是白条。为了保证换届风气监督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换届期间,将采取督查督导、抽查询查等方式,对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进行跟踪了解和督促推进。一是实行巡回督查。中组部将会同中央纪委机关,组建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组,对各省区市的市县乡换届风气进行督查。二是开展现场督导。省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期间,中组部将向各省区市派出督导组,既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又对换届选举风气进行现场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处理纠正。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期间,各地也要加强现场监督和指导。三是加强随机询查。换届期间,中组部将根据各地换届工作进展情况,“点对点”地向有关责任人员询查换届纪律执行和监督措施落实情况,必要时进行实地了解和调查印证,不断增强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全时段畅通群众举报渠道
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离不开广大群众的有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换届期间,中组部和省、市、县三级组织部门全时段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通过“12380”电话、网络、短信和信访“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全天候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
换届期间,派到各地的考察组、督查组、督导组和巡视组,也都将公布举报电话或联系方式,群众还可以向他们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
总之,各级组织部门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沟通协调,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狠刹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
“九严禁”换届纪律
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类责任主体”
地方各级党委。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和统筹,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
党委书记。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敢抓敢管敢碰硬,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纪检机关。担负监督责任,要严肃执纪,严格问责,确保换届纪律不折不扣执行。
组织部门。担负直接责任,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调推进换届风气监督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以及统战部门等有关单位。在党委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文章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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