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市创卫办〔2016〕25号
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6年5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工作重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省暗访组和省爱卫办专家对恩施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有关工作暗访反馈和督查意见,市创卫办拟定了《2016年5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重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整改到位。
恩施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
2016年5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重点
一、集贸市场整治
(一)存在的问题:
1. 划行规市、功能分区不到位;活禽、水产售卖设置不规范,卫生状况差;
2. 公厕不达标,保洁不及时,有积便和臭味、存在关门迎检现象;
3. 环卫设施不完善,保洁不到位;垃圾容器较少,清扫保洁不及时,有店外经营现象;
4. 信息公示不到位,部分市场基本信息公示不全,未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无卫生管理制度、无农药残留检测公示信息;
5. 经营食品的摊位未亮证,无三防设施;
6. 便民菜市场标识不到位,存在销售活禽、水产现象;
7. 部分马路菜市场未整治。
(二)整改目标:
1. 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做好划行规市,特别是水产品、活禽、熟食、半成品及生鲜必须分类分区经营;必须设立农残监测实验室;
2. 活禽销售市场要有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实行隔离宰杀、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落实检疫、消毒和定期休市等制度;
3. 公厕尽可能达到二类标准(制度上墙、标牌到位,无臭气、大门有防蝇帘、自动或脚踏冲水设施、内外环境整洁等);
4. 有专职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达到保洁要求,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要设置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各个摊位必须有垃圾收集容器);
5. 信息公示上墙,包括功能分区图、市场管理相关制度、健康教育宣传栏、农残监测信息等内容;
6. 经营食品的摊位必须在醒目位置亮证经营(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相关卫生制度)、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要求防鼠、防蝇、防虫“三防”设施;
7. 便民菜市场必须设置有便民市场和疏导点标识、明确经营时间和范围,有管理责任人,有简易环卫设施,不得经营活禽、肉食、水产、食品;
8. 官坡、南门、红庙盛芳花园通道、黄泥坝居委会路口、李家槽路口、政府停车场旁通道、学院路原州木材厂对面通道等处马路卖菜摊点由于条件限制和占道经营建议全部取缔。
二、城乡结合部和背街小巷整治
(一)存在的问题:
基础设施配置普遍不足,环卫设施配置不到位;垃圾容器未密闭,存在敞口垃圾池,污水明沟排放等现象;毒饵站数量较少;存在白色垃圾和建筑垃圾堆积等卫生死角;“牛皮癣”依然严重;有家禽散养和水体污染情况。
(二)整改措施:
1. 增加垃圾箱(桶)等环卫设施,拉网式排查敞口垃圾池并及时封闭,现有垃圾容器必须加盖;
2. 加大环境整治力度,清除卫生死角和牛皮癣;
3. 增加毒饵站数量。按照除“四害”要求,必须在老鼠经常活动的地段每隔20-30米设置一个毒饵站;
4. 加大家禽圈养的宣传力度,杜绝家禽散养现象发生;
5. 协调相关部门,综合整治污水排放和水体污染问题。
三、老旧小区、改制小区整治
(一)存在的问题:
资金缺口大、专项整治进度慢;存在乱搭建、乱涂画、乱张贴、乱堆放、道路破损积水、散养家禽、小区内种菜等现象;有楼道垃圾道未封闭、敞口垃圾池、旱厕未整改、粪水直排等问题。
(二)整改措施:
1. 各办事处按照州市帮扶文件(恩市创卫办〔2016〕23号)要求,及时与帮扶单位加强联系和沟通,明确责任和区域,加快小区专项整治工作;
2.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外墙美观改造、墙面粉刷、垃圾池整修、化粪池清理、路面硬化、院落卫生及“十乱”整治、绿化整治等45个方面的改造任务;
3. 进一步拉网式排查楼道垃圾道、敞口垃圾池、旱厕情况,及时整改;做好创卫宣传,杜绝出现散养家禽、小区内种菜等现象。
四、“七小”行业整改
(一)存在的问题:
小餐饮、小食品等行业存在环境卫生状况差、基本设备设施(消毒、保洁等)不全、“三防”设施不完善、前灶后店等问题;部分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未配备皮肤病防治专用工具;小餐饮、小食品、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均无卫生监测合格报告;部分小餐饮、小食品等行业存在未亮证经营,部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特别是流动摊贩、夜市等无证现象突出。
(二)整改措施:
1. 针对“七小”行业整治问题,不能搞突击应付,要形成长期监管机制。针对小餐馆、小食品店环境卫生状况较差、基本设施设备不全、“三防”设施不完善、前灶后店等问题,要限时整改,督促其完善相应设施设备,整改不到位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坚决取缔,前灶后店和开放式经营的要把就餐区和加工区分开或者增加隔离设施。
2. 市食药监局、城管部门要研究制定流动摊贩定点限时经营的具体方案,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按有关要求发证;对拆迁区内的证照问题,要严格办证条件,加强后期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取缔。
3. 针对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的问题加强日常卫生监管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4. 针对尚未取得有效证件的经营户,对照标准符合要求的予以发证,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取缔。
五、除“四害”整治
(一)存在的问题:
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不到位,存在薄弱环节和卫生死角;“七小”行业三防设施严重不足,尤其是小餐馆、单位食堂基本无三防设施;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等区域除“四害”防护设施不完善。
(二)整改措施:
1. 搞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铲除“四害”孳生地。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全体居民积极参与,重点抓好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各垃圾站(点)的卫生管理。生活垃圾要日产日清,不留残余,垃圾存放容器要密闭完整,垃圾站(点)要干净卫生。推动背街小巷、改制小区、老旧小区除四害与城区除四害工作共同推进。
2. 突出重点抓好餐饮店、饭店、农贸市场、宾馆、飞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和建筑工地、单位食堂等重点单位的除四害工作。抓好垃圾转运站、填埋场周边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除四害工作。
3.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六、宣传氛围的营造
(一)存在的问题:
市民创卫知晓率、参与率不高;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部分老旧小区(改制小区)创卫宣传不到位。
(二)工作措施:
1. 以辖区为单位,根据创卫宣传工作的目标任务,结合各自的职能和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宣传计划,精心策划组织本辖区、本系统的创卫宣传工作,特别是要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开展公民素质教育活动和以创卫为核心内容的文艺演出活动,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创卫的热情,提高创卫知晓率、参与率。
2. 城区主次干道和州、市各单位广告位应增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宣传内容和频次,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部分老旧小区(改制小区)充分利用墙体增加创卫宣传,弥补薄弱环节,营造宣传氛围;
3. 和恩施晚报、恩施电视台、恩施电台等媒体签署宣传协议,开办创卫专栏加大宣传力度。要突出宣传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及文明、卫生新风尚,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跟踪报道;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及与卫生城市创建活动不和谐的现象、行为予以舆论监督并予以适度曝光,激发全市人民共同参与创建的热情。
七、几个重点部位整治
按照省暗访组三次反馈和省爱卫办指导意见,近期务必做好几个重点部位的综合整治工作。
(一)火车站、汽车站、学校、医院及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及周边治理。
以上区域为创卫必检区域,要集中力量抓好重点单位及其周边区域“十乱”、环境卫生、“七小”行业、除“四害”等方面的综合整治,减少丢分。
(二)市容市貌的治理。
暗访存在主次干道环卫设施少,垃圾箱、垃圾运输工具未封闭和箱体不整洁,垃圾中转站毒饵站安装不规范、管理人员不在岗等问题;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严重;废品回收缺乏统一管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
环卫管理部门应强化管理和培训,及时清运、随时保洁,提升清扫质量,确保各项指标达标。食药、城管等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规范经营秩序,特别是早夜市管理。废品回收应着手建立统一管理模式。
(三)高井河的治理。
高井河的水体污染问题是群众反应强烈、省爱卫办高度关注的问题。六角亭办事处和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应立即着手拿出方案进行综合整治。
(四)屠宰场的治理。
屠宰场存在没有设置合理的排污系统,车间之间没有隔离且车间为开放式,车间内污水横流,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有两栋旱厕需改造,极易引起“四害”孳生及传染病蔓延,没有三防设施。治理要求建立专门的污水处理设施,及时切断污染源;抓好进厂检疫;三防设施要完善,车间之间要封闭隔离;改造旱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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