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市创卫办〔2016〕23号
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州城社区环境整治专项活动的通知
州城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根据州委主要领导意见,“‘六城’同创,州城是龙头,是重中之重”,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要求,为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六城”同创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社区,为基层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州城爱国卫生运动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取得实效,决定在州城开展社区环境整治专项活动,通过州、市直单位对口帮扶支持老旧、改制小区进行环境整治,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努力改善州城人居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特别是“共享发展”理念,按照“社区负责、单位帮扶、居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以解决社区环境卫生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州直单位和恩施市直单位帮扶州城老旧改制小区为抓手,推动解决州城小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环境卫生水平和市民生活质量,努力营造全民支持、参与全国卫生城市创建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内容
1. 整治小区“十乱”(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行为;
2. 完善小区基础设施,如公共区域绿化、垃圾桶添加、路灯安装、墙面粉刷、路面硬化、下水道维修等;
3. 建立健全小区环境卫生保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
三、有关要求
1. 明确责任主体。恩施市城区“三办”作为第一责任主体,要做到衔接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督办到位,确保工作实效。市直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主动协助做好“十乱”整治工作。州、市直单位要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落实好各单位辖区内的环境整治工作,根据《州、市直单位社区帮扶参考表》(见附件1),对指定社区、小区开展力所能及的帮扶。
2. 突出帮扶重点。帮扶工作要突出针对性、可行性,突出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坚持群众需求导向,从小事做起、从小区居民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做起。在帮扶过程中,只负责对社区、小区公共区域部分进行帮扶。涉及居民个人部分的,社区居委会要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释。
3. 坚持整治标准。要统一墙面粉刷、管道疏通维护、路面硬化、路灯安装、防盗门安装等整治标准,提供参考价格。城区“三办”按标准统一组织验收。
4. 创新帮扶方式。各帮扶单位可直接参与小区整治整修,也可按程序将帮扶资金划转给小区所在社区居委会,由居委会统一完成整治整修工作。此外,帮扶单位还须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协助小区建立健全环境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以物业为主、社区监督,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推进小区管理物业化、社会化,确保整治成效持久管用。
5. 确保帮扶实效。各帮扶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州城社区环境整治专项活动,及时与社区、小区取得联系(社区负责人联系方式见附件2),掌握所帮扶社区、小区的实际情况;要落实帮扶资金,安排专人负责帮扶工作落地;要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帮扶任务。实施方案须征求所在社区居委会意见,并由社区居委会征求小区居民意见,经辖区办事处及帮扶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如小区居民持不同意见的,社区居委会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杜绝“好心办坏事”现象发生。
6. 严格督导。州、市直单位任务完成情况,由恩施市城区“三办”社区居委会提供。州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活动推进情况开展督导,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2. 州城“三办”及社区负责人联系方式
恩施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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