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高雅 杨立)男子盗窃宝马车辆后害怕被查,竟写恐吓信转移视线。7月5日,恩施市人民检察院对江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27岁的男子江某,盗窃成性。今年3月初,他在其亲姐姐家借住时,趁无人之际偷走三万元现金。此后,他一直居住在其姐姐所在小区还未装修的空房子里。今年5月中旬,身无分文的江某又伺机作案,他通过其姐姐家的窗户,翻窗入室至楼上李某某家,盗走李某某家现金400元、玉首饰、房产证、纪念币及一把宝马车钥匙。21日晚,江某拿着宝马车钥匙在该小区停车场寻找车辆并最终将宝马X5车找到。江某在车上盗走100元现金,并发现另一把宝马车钥匙。通过寻找,江某在X5车不远处发现另一辆5系宝马轿车。心生犹豫的他并未立即将车盗走,而是离开决定“从长计议”......28日凌晨3点,江某决定将车盗走。“为了转移事主和警察的注意力,我就在楼道里找到一张广告纸,给事主写了一封恐吓信,威胁事主不要查下去”江某供述道。信得大致内容是:“你的车子我开走了,过去的恩怨我也不想多讲,反正我就是一亡命之徒,我无所谓了,你不要报警,想要车就用十万元把车换回去......”江某将敲诈信放至李某某家门口,并找到一纸箱将头遮住,以掩护自己不被监控拍到,自认为“万事俱备”的江某,遂到停车场将宝马5系轿车车开走。
28日上午,李某某发现车辆被盗立即报案,当晚,江某被抓获归案。6月28日,恩施市公安局提请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批捕犯罪嫌疑人江某,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认为,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建议逮捕。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谭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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