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财政局关于做好防汛应急有关工作的通知

局属二级单位、机关各科室及各财政所:

受超强厄尔尼诺气候影响,近期全省强降雨及强对流天气频繁发生,部分地区受灾严重,防汛救灾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各项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防汛应急有关工作的通知》(鄂财办函[2016]109号)文件内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应急工作机制

根据《湖北省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市财政局建立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万亨东任组长,局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经建科、农业科、社保科等6个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防汛应急日常工作。各财政所要尽快组建工作专班,建立防汛应急工作机制。

二、加强防汛应急值守

防汛期间,严格落实在职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政务值班人员不得撤离值守,出现紧急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报告。

三、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加快防汛救灾资金拨付进度,确保防汛救灾需要。及时做好防汛救灾投入数据统计,加强防汛救灾工作信息报送,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四、加强部门联系沟通

各财政所要加强与水利、气象、民政、农业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掌握汛情和灾情,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工作。

编审:李红    编辑:袁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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