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恩施市2017初始年级招生全新政策出台

新闻发布会现场。

  云上硒都报道(记者 刘正熙 通讯员 郭辛林 袁作森)7月4日,记者从恩施市教育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市出台《2017年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方案》,针对2017年起始年级招生进行全新安排部署,旨在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恩施州委州政府、恩施市委市政府关于化解超大班额相关要求,推动全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

  近年来,恩施市严格落实上级政策,坚持依法治教,力促教育公平,全面指导各学校妥善解决招生入学热点难点问题,热情解答群众来人来电咨询,确保了恩施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平稳进行,有效保障了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方案》中显示,为统一全市招生入学规划,各乡镇办、沐抚办事处的招生计划,由辖区小学、初中上报中心学校,经中心学校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执行;城区三办及龙凤新区(含市直学校及民办学校),依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

  关于招生范围,《方案》中规定:各乡镇中心小学服务范围为学校所在行政村和居委会,原则上不招收其他有小学的行政村区域的学生;初中原则上只招收本乡(镇)学生;城区学校,依照教育局所划分区域,严格遵守程序进行招生;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限制界定为2011年8月31日前初生儿童。

  《方案》还规定,对各类进城人员子女实行随机摇号派位制度,并对未能摇到号的人员进行调剂;对部分城区优质小学和城郊小学进行学区制试点;实施“均衡分班”制,在家长代表、督查人员、媒体记者等社会人士监督下,实行随机平行分班,班主任抽签决定任教班级,均衡搭配教学资源。

  为确保招生措施落实落地,恩施市建全监督机制,设立了招生咨询电话和违规举报电话:咨询电话设在市教育局基教科8412615,举报电话设在市教育局监察科8412965。另外,通过各大媒体、网站向社会宣传招生政策,公布招生范围和工作流程,公示招录信息,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招生过程中,恩施市纪委将派出3个巡视组到施州小学、实验小学和硒都民族实验小学对新生招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指导。

(编审:李晋升 编辑:廖康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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