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关于《恩施市英才学校新校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的公示

恩施市英才学校委托委托恩施自治州水土保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恩施市英才学校新校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书》,经恩施市水利水产局审查完成予以许可(恩市水发【2016】30号),现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恩施市英才学校新校园建设项目是由恩施市英才学校筹建,项目位于恩施市小渡船办事处何功伟村三组。主要建设教学与行政办公楼、图书科技楼、学生宿舍、学生食堂、运动场、绿化及其他附属设施。学校规划设36个教学班共计1600人,规划总用地面积34945.71m2,建筑占地面积4716.6m2,建筑总面积26139m2,建筑密度13.5%,容积率0.75,绿地率30.1%,设计停车位160个。工程土石方开挖量1.10万m3(均为一般土石方),填方量1.42万m3(其中一般土石方1.10万m3,表土0.32万m3),开挖自身利用量1.10万m3,借方0.32万m3(均为表土,合法商购),无弃方。工程总投资982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480万元。工程计划2016年7月开工建设,2017年6月完工,建设总工期12个月。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75hm2。其中项目建设区3.49hm2,直接影响区0.26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鉴于项目区涉及湖北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下阶段设计应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努力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

(五)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160.18万元,根据财综〔2014〕8号文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学校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恩施市水利水产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作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每半年向我局通报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接受恩施市水利水产局的监督检查。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做重大变更的,也须报我局批准。

四、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工程在试运行前应通过我局组织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恩施市水利水产局

                                                                         2016年5月20日

文章来源:恩施市水利网

编审:汪平    编辑: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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