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高雅)2017年3月以来,恩施市检察院开展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检察”为主题的专项活动,积极运用“两法衔接”平台,严厉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通过该平台发现2件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移送。
过去有案不立、有案难移、以罚代刑是环保领域一个老大难问题,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保护。为破解这一难题,恩施市检察院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深入开展案件线索的摸排。并通过立案监督、提前介入等方式,及时跟进案件进程,防止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侦而不结、久拖未破的情况发生。有效实现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之间执法、司法信息的互通共享,进一步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2017年3月24日,恩施市林业局沐抚林业管理站在工作中发现,沐抚办事处“卡门至马鞍龙旅游公路改扩建工程”以及“大峡谷旅游公路大岩阡隧道工程”在未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情况下占用林地,擅自改变了林地用途。经林业局实地勘查,该两项工程分别占用防护林地面积19.308亩、39.4575亩。恩施市检察院通过“两法衔接”工作平台了解到此情况后,积极调阅证据材料,经审查认为该工程项目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罪。5月25日,恩施市院向市林业局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建议市林业局将本案移送给市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市林业局收到我院《函》后迅速将2件案件移送森林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局当即立案,并将2起案件的《立案决定书》抄送我院。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责任编辑:谭金星)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