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法院推行跨域立案 异地立案最快只需20分钟

 5月8日,恩施市法院成功办理了全市首例跨区域立案登记,整个立案过程用时不到20分钟。

利川籍当事人田某向恩施市法院提交了诉状和证据材料,该案为租赁合同纠纷,原告田某为利川市人,被告为来凤县人,合同履行地不在恩施,不属恩施市法院管辖但原告田某在恩施城区务工,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往返至少要耽搁一天时间,得知恩施市法院可以跨域立案,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提出了异地立案申请。

恩施市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了解田某的情况后,便让田某填写跨域立案申请《送达地址确认书》,随即将诉讼材料扫描发送至有管辖权的来凤县人民法院。来凤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材料后回复,同意立案并加盖印章的受理案件电子材料发回恩施市法院恩施市法院打印受理案件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当场向当事人送达,随后立即用法院专递立案材料寄来凤县人民法院,整个立案过程仅20分钟。

当事人田某的律师表示,跨域立案不突破法律关于案件管辖权的规定,当事人只要就近向其所在的法院或人民法庭提交立案申请,剩下的事情通过收件法院和受诉法院间加强协作,完成起诉材料的审核、推送和流转,让数据多跑当事人就可以少跑腿

据悉,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全国7个跨域立案服务试点中级人民法院之一2017年5月1日恩施州范围内,当事人均可自愿选择任一法院或法庭办理诉讼事务,由法院通过信息化系统将相关文书材料转递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试点工作实施仅一周,恩施市法院已先后与来凤县、宣恩、利川法院成功对接受理3例跨域立案案件。

编辑:张婷婷   编审:吉莉

(作者:蔡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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