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恩施市法院成功办理了全市首例跨区域立案登记,整个立案过程用时不到20分钟。
利川籍当事人田某向恩施市法院提交了诉状和证据材料,该案为租赁合同纠纷,原告田某为利川市人,被告为来凤县人,合同履行地也不在恩施市,不属恩施市法院管辖。但原告田某在恩施城区务工,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往返至少要耽搁一天时间,得知恩施市法院可以跨域立案,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提出了异地立案申请。
恩施市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了解田某的情况后,便让田某填写跨域立案申请和《送达地址确认书》,随即将诉讼材料扫描后发送至有管辖权的来凤县人民法院。来凤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材料后回复,同意立案并将加盖印章的受理案件电子材料发回恩施市法院,恩施市法院打印受理案件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当场向当事人送达,随后立即用法院专递将立案材料寄往来凤县人民法院,整个立案过程仅20分钟。
当事人田某的律师表示,跨域立案不突破法律关于案件管辖权的规定,当事人只要就近向其所在的法院或人民法庭提交立案申请,剩下的事情通过收件法院和受诉法院间加强协作,完成起诉材料的审核、推送和流转,让数据多跑路,当事人就可以少跑腿儿。
据悉,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全国7个跨域立案服务试点中级人民法院之一,自2017年5月1日起,恩施州范围内,当事人均可自愿选择任一法院或法庭办理诉讼事务,由法院通过信息化系统将相关文书材料转递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试点工作实施仅一周,恩施市法院已先后与来凤县、宣恩、利川法院成功对接受理3例跨域立案案件。
编辑:张婷婷 编审: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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