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经营环节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保障全市药品流通环节规范有序。5月8日起,恩施市食药监局在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为期1个月的GSP跟踪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对象是2015年、2016年未检查的50%的药品零售企业、全市新开办的、经营重点品种的80家药品零售企业,执法人员将依据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导原则》等规定,对企业经营的生物制品、冷藏冷冻药品、终止妊娠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品种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药品管理、计算机系统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新修订药品GSP要求的企业,执法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收回或撤销其药品GSP认证证书,直至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目前,执法部门已经责令整改5家。
编审:龙世林 编辑:肖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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