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镇及时查处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

 4月18日,恩施市板桥镇城管中队联合乡建办成功查处一起违规违章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经执法人员查证后,责令当事人将该建筑垃圾进行处理。

当天上午,城管队员巡查至板桥镇蒿坝塘地段时,发现某工地负责人指挥渣土车将建筑垃圾倾倒于路边,现场杂乱无章,严重影响了镇容镇貌、污染了当地环境。

工作人员迅速找到相关当事人,告知其随意倾倒或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建筑垃圾管理相关规定,并当即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责令当事人立即对该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消除对环境的污染。

事后,当事人承诺立即整改,并及时调来挖掘机现场对路边的建筑垃圾进行清除平整。

在此提醒:有关建筑垃圾的处理有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需要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事先向当地政府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在指定区域处置。

编审:朱懿  编辑: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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